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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表面不允许有气泡、结疤、裂纹、拉裂、折叠、夹杂和压入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钢板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和轧辊所造成的不明显的粗糙、网纹、划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其深度不得大于负偏差之半,且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钢板表面缺陷允许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型钢的表面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标准的有关规定。
1) 钢板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包括厚度公差)应符合 GB/T709 的规定,但厚度负偏差均应为不大于 0.3mm. 2)
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经需方同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公称厚度加附加崐值作为计算理论重量的理论厚度,厚度附加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厚度附加值=公差值
/2-0.3mm 注:公差值系指
GB/T709 规定的公差,为正偏差加负偏差绝对值。 3)
型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